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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光速光合创业投资基金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等规范创业投资企业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投资者名单、承诺出资额和已缴出资额的证明。
(四)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
由管理顾问机构受托其投资管理业务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管理顾问机构的公司章程等规范其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管理顾问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管理顾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
(四)委托管理协议。
二、什么样的项目能够获得创业基金的支持?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的科技项目。
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以研发阶段项目为主。
(1)项目处于研发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新装置或对现有工艺、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技术上的实质性改进而进行的一系列技术工作;其成果应为一种具有新产品或新技术基本特点的原型(样品、样机)。
(2)项目处于中试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利用研发阶段得到的原型(样品、样机)工艺、技术等成果进行产品的定型设计、获取生产所需的技术参数等一系列技术开发工作;这一阶段包括产品试制与设计、工业性试验以及小批量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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