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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3: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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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尾巴 于 2010-7-28 13:19 编辑
二
我回到店里,透过玻璃看见同事正在帮绣锦试穿一双蓝色缎面的高跟鞋。白皙纤细的脚踝连我这个女人也心动。
“《欲望都市》里Mr.Big求婚时拿的就和这双差不多。”绣锦头也不抬地跟我说。
“结婚纪念日不是快到了吗?让老公送你。”我提议。
“他怎么会想到,除非我开口。那样多没面子。干脆自己买。”绣锦站起来走到镜子前。
绣锦是我的旧邻居,大我5岁,小时候我整天黏在她屁股后面。她现在是记者,严格说起来只是挂个闲职,她同事见她的次数都没她到我店里来的次数多。用她先生的话说就是一个月工资不够他一顿饭钱,让她专心带小孩,绣锦不愿意。关于照顾孩子,她最热衷的是买亲子装,听所有人用各种修辞来夸奖自己和女儿。绣锦毕业那年就结婚了,因为是奉子成婚,直接领了结婚证,没有仪式。小时候过家家她一定要抢着扮新娘的,没想到真嫁人的时候不要说婚纱没披上,连结婚照都没照。据说开始是想着生完孩子再照,生完孩子又总有这样那样的事,就一直拖着,现在孩子都三岁了。绣锦一直耿耿于怀,对结婚纪念日就格外看重。
“几点下班,陪我去买衣服来衬这双鞋子,纪念日提前了,他下周回来几天就要回去。”她脱下鞋子说。
“现在就可以。鞋子包好吗?”店长上班时间比较宽松,只消下午在店里呆几个小时即可。
“过几天。自己买和老公送可不是一种心情呀。”她眨眨眼睛,灯光下长睫毛的投影忽闪着。
绣锦的老公李伟清大她八岁,是一家美国公司的合伙人,名副其实的空中飞人。他有多少钱,绣锦从不过问,没有了就要。她的宣言是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美丽才是女人需要经营一生的事业,拴不住老公的黄脸婆是自己没能耐。她的记者职业只是让她在一堆专职贵妇中多了加分筹码,念书时的新闻理想,已经成了如何比其他太太更出风头。她本来不是好打扮的人,很多衣服首饰并不见得喜欢,买来的理由只是谁谁有了。她说淘衣服是每个女人的权利和本能。偶尔也会像婚前一样带我跑去市场淘衣服,但是从来不穿。用她自己的话说,大便时间一久都觉得在这个场合应该有专门的服装。她说话总是这么酷。
“结婚照怕是又拍不成了,你看,我这腰。你千万不要生孩子。”绣锦一直没拍结婚照和她老认为自己恢复不到怀孕前的身材大有关系。其实她现在恰到好处,做姑娘的时候是太瘦了,一米六五的人,只有九十斤,腰倒真是一把就握起来。
女人总是认为自己过去更美,倒也是,青春是一天天少的。
“男人不是好这口儿吗,太瘦了反而没味道。你没听说百分之八十的男人认为和少妇上床更舒服吗?”我打趣她。
“讨厌。你别说,上次我说都没腰了,我家那位说,就喜欢我这样全身都是腰的。”绣锦又开心起来。
绣锦和她先生很恩爱,婚后不管在不在北京,李伟清每个月都手写一封信给绣锦,说是电邮太冰冷,总是称呼她“娇妻”,提起来绣锦都要脸红。
我见到他还是去产房探孩子的时候。他温文儒雅,很少讲话,总是笑眯眯的,一副你说什么他都乐意倾听随时效劳的绅士风度。他说话时喜欢眨眼睛,眼镜框的金边一闪一闪,给人一种说不清是狡黠还是精明的感觉。我总觉得他哪里有些不太对劲,可上下打量眼前这位绅士,又找不出哪里是不熨帖的。
后来,我终于恍悟这不安的直觉来自哪里。
三
逛完商场,我又陪绣锦去看了他们结婚纪念日定的酒店,回家时已经十一点多。麟的公司也在这儿。我不在家,麟有事没事就自己过去待会儿,他说是努力为我营造家的感觉,让我知道,这个家不是我一个人的。可彼此都心知肚明,他真正的家,并不是这里。两个人小心翼翼绕着这个话题,谁也不愿做戳破的那一个。
巷子口有很多别致的小店,我常去一家花店,每周买一束蔷薇插在透明的瓶子里。
卖花的小姑娘叫小圆。说是高中念完没考上大学就来投奔亲戚。笑起来,小鼻子皱着,鼻梁上几颗雀斑反而添了生动。她插得一手好花,有用不完的创意,路过花店的人每每都要回头再看一眼摆满鲜花的橱窗。
她喜欢一些不起眼的小花。比如蔷薇,我曾找过好多店,人家都暗示那样的花没人买。小圆爱说,一到春天,我家后山满坡都是野花,比电视上演的那些风景区好看多了。
花店十点关门,却等于是24小时服务,小圆自己住在店里,熟客都知道。今天花店已经打烊,铁门漏出一些灯光,我轻轻敲了几下。
“小圆,还没睡?是我清仪,帮我拿一束红蔷薇。”
“姐你来得正好,”她快活地应着,打开门,手上拿着一张写满英文的卷子。“你帮我看看这几个单词念什么。”她在准备成人高考。
辞别小圆,我抱着蔷薇回家。走到楼门口发现垃圾桶旁边站了一个人,他一动不动,应该不是来倒垃圾的。我在大街上被抢过,多少有阴影。我加快了步伐上楼,那人并没跟来,我不禁嘲笑自己的胆小。走到三楼,忽然听到楼梯上有急促的脚步声,种种恐怖画面涌向我的脑海,我害怕起来,只想尽快到家,一口气跑到七楼,那人的脚步声却越来越近。该死,七楼的感应灯坏了!
我掏出手机试图制造一些亮光,才发现手机没电。我跌跌撞撞跑到门口,掏出钥匙,却怎么也对不准锁眼。要是麟在这里就好了,他可以抱着我,可现在我只能自己面对。女人总是在一刻间脆弱。就在我快哭出来的时候,门终于打开了。我打开灯踢掉鞋子把自己和蔷薇扔在床上。尽管是虚惊一场,刚才在黑暗中忍住的泪水,在明亮的灯光下却爆发出来。
我故意不给手机换电池,不知道也不想理会麟是否找过我。
不要以为,无法接通的,永远只能是你的电话。
我终于有勇气拒绝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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