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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7親筆↘:《流浪的高跟鞋》小说连载[更新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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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3: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7 于 2010-7-30 09:42 编辑

《流浪的高跟鞋》小说连载[1]






二零零六年五月的一个下午,雨从清早就下着。水滴一股股粘着大厦的玻璃门,像迟迟不肯滴落的眼泪。
我走进大厅,等待客户来拿鞋。

这是一双经典款“玻璃鞋”,透明的颀长后跟儿,脚踝处柔软的白绸缀成一朵蝴蝶结,梦幻的设计让每个有公主梦的女孩发狂。要这双鞋的是个叫周星的男孩,他是老客户,总是买4英寸的高跟鞋。他从未去过店里,每次都是打来电话报款号,末了强调一遍39码。
他的女朋友应该个子很高,看着鞋盒上的39#,我无聊地乱想。

周星还没下来,我总是有意早到几分钟。我假装若无其事地盯住对面B座的门口,隔着雨幕,我竟真的看见徐麟走出来,很绅士地为一个白人老太打起伞。

我给麟发简讯:我看见你。

乖 忙。没有标点间隔的两个字,我已经习惯。

周星面无表情地签收鞋子,印象里他没打开验收过,总是匆匆签单就走。也许是信任吧。我也不再说请您打开看一看是否有问题,已经有了一种默契。

我推开门,看不清自己投在玻璃上的表情。我使劲吸了一大口被雨淋湿的空气,抬头打量起麟工作的B座。雨里的大厦,灯火辉煌,像是仙境里的空中楼阁,让我忽然觉得自己离他很远。

我为这家世界顶级鞋业集团服务三年了,现在是国贸总店的店长。舒适的高度是我们赢得爱美女士芳心的绝招。“不会让脚痛的高跟鞋”,听上去像一个美丽的谎言,就像一段没有痛苦的恋情。但愿,它是真的。世上是不是也同样存在没有痛苦的恋情,我不禁问自己。
有人说,关于一个女人的回忆录,人们通常只在乎三件事情:她最美的样子、曾经爱过的男人以及拥有的鞋子数量。最美的容颜也许已经逝去,爱过的男人也许已经离开,只有鞋子陪伴女人走过人生的每一步。

相传15世纪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美女为妻,他常年出门做生意,总是担心妻子外出风流。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沾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受到启发,请人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子——这就是高跟鞋的雏形。在水城,船是主要交通工具,他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很难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不想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开始的确觉得步履维艰,习惯后却发现高跟鞋使她的步态婀娜多姿。爱美的女士纷纷效仿,高跟鞋也风靡起来。

可见高跟鞋的一经问世就是痛苦和美丽的混合体。“站在高跟鞋上,我可以看到全世界。”它的魅力令人堕落,如情欲般美妙刺激。
小时候,我经常偷偷趿拉着妈妈的高跟鞋在镜子前走来走去,脚太小,踩断了好几双鞋子,尽管挨打,依然乐此不彼。她有一双乳白色的高跟鞋,鞋头缀着一枚质感很棒的金色小蝴蝶。记忆里她不常穿,每次穿完都会很小心地擦拭,再包好锁进柜子里,非常心爱的样子。我自己拥有的第一双高跟鞋是红色的,比我的脚大了一码,穿时在鞋头塞一些碎报纸才能撑起来,走起路摇摇晃晃,膝盖老是打不直,现在想来,实在是毫无美感可言。

我现在工作的总店位于国贸商城的地下一层,这里大牌林立,穿梭的多是些高傲美丽的面孔。对于我而言,这些人就是一双双流动的鞋子,很多双高跟鞋属于同一个主人,但这并不影响它们的各自曲折。

意大利文把高跟鞋写作Stiletto,本意是一种刀刃很窄细的匕首,是一种完美的“凶器”。的确,没有任何其他事物能像细高跟鞋这样让女人的身体形成诱人的曲线。热辣的比基尼固然吸引眼球却只能和阳光海滩为伴,而一双高跟鞋让女人在任何场合都能袅娜生姿,聪明的女人怎么会吝啬这方面的投资?

我们最喜欢的客人是懂得高跟鞋珍惜高跟鞋的女士。曾经有一位满脸愠色的胖太太到店里指明打包细脚高跟鞋当季最新款的所有颜色。出于职业习惯,我看到她脚上穿的那双平底黑鞋,已经洗得褪色。她走后,我们几个店员惋叹这些被买回去的鞋子,会不会有再见天日的机会。

买的时候就有这么多负气的愤恨,穿的时候,恐怕也不会有多少喜悦吧。握在手里,联想眼前浮现的必定是令她妒恨的那个女子穿起时袅娜的身姿。美丽鞋子的敌人不是臃肿的身材,而是糟糕的心情。

发表于 2010-7-28 13: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尾巴 于 2010-7-28 13:19 编辑


我回到店里,透过玻璃看见同事正在帮绣锦试穿一双蓝色缎面的高跟鞋。白皙纤细的脚踝连我这个女人也心动。

“《欲望都市》里Mr.Big求婚时拿的就和这双差不多。”绣锦头也不抬地跟我说。

“结婚纪念日不是快到了吗?让老公送你。”我提议。

“他怎么会想到,除非我开口。那样多没面子。干脆自己买。”绣锦站起来走到镜子前。

绣锦是我的旧邻居,大我5岁,小时候我整天黏在她屁股后面。她现在是记者,严格说起来只是挂个闲职,她同事见她的次数都没她到我店里来的次数多。用她先生的话说就是一个月工资不够他一顿饭钱,让她专心带小孩,绣锦不愿意。关于照顾孩子,她最热衷的是买亲子装,听所有人用各种修辞来夸奖自己和女儿。绣锦毕业那年就结婚了,因为是奉子成婚,直接领了结婚证,没有仪式。小时候过家家她一定要抢着扮新娘的,没想到真嫁人的时候不要说婚纱没披上,连结婚照都没照。据说开始是想着生完孩子再照,生完孩子又总有这样那样的事,就一直拖着,现在孩子都三岁了。绣锦一直耿耿于怀,对结婚纪念日就格外看重。

“几点下班,陪我去买衣服来衬这双鞋子,纪念日提前了,他下周回来几天就要回去。”她脱下鞋子说。

“现在就可以。鞋子包好吗?”店长上班时间比较宽松,只消下午在店里呆几个小时即可。

“过几天。自己买和老公送可不是一种心情呀。”她眨眨眼睛,灯光下长睫毛的投影忽闪着。

绣锦的老公李伟清大她八岁,是一家美国公司的合伙人,名副其实的空中飞人。他有多少钱,绣锦从不过问,没有了就要。她的宣言是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美丽才是女人需要经营一生的事业,拴不住老公的黄脸婆是自己没能耐。她的记者职业只是让她在一堆专职贵妇中多了加分筹码,念书时的新闻理想,已经成了如何比其他太太更出风头。她本来不是好打扮的人,很多衣服首饰并不见得喜欢,买来的理由只是谁谁有了。她说淘衣服是每个女人的权利和本能。偶尔也会像婚前一样带我跑去市场淘衣服,但是从来不穿。用她自己的话说,大便时间一久都觉得在这个场合应该有专门的服装。她说话总是这么酷。

“结婚照怕是又拍不成了,你看,我这腰。你千万不要生孩子。”绣锦一直没拍结婚照和她老认为自己恢复不到怀孕前的身材大有关系。其实她现在恰到好处,做姑娘的时候是太瘦了,一米六五的人,只有九十斤,腰倒真是一把就握起来。

女人总是认为自己过去更美,倒也是,青春是一天天少的。

“男人不是好这口儿吗,太瘦了反而没味道。你没听说百分之八十的男人认为和少妇上床更舒服吗?”我打趣她。

“讨厌。你别说,上次我说都没腰了,我家那位说,就喜欢我这样全身都是腰的。”绣锦又开心起来。

绣锦和她先生很恩爱,婚后不管在不在北京,李伟清每个月都手写一封信给绣锦,说是电邮太冰冷,总是称呼她“娇妻”,提起来绣锦都要脸红。

我见到他还是去产房探孩子的时候。他温文儒雅,很少讲话,总是笑眯眯的,一副你说什么他都乐意倾听随时效劳的绅士风度。他说话时喜欢眨眼睛,眼镜框的金边一闪一闪,给人一种说不清是狡黠还是精明的感觉。我总觉得他哪里有些不太对劲,可上下打量眼前这位绅士,又找不出哪里是不熨帖的。

后来,我终于恍悟这不安的直觉来自哪里。


逛完商场,我又陪绣锦去看了他们结婚纪念日定的酒店,回家时已经十一点多。麟的公司也在这儿。我不在家,麟有事没事就自己过去待会儿,他说是努力为我营造家的感觉,让我知道,这个家不是我一个人的。可彼此都心知肚明,他真正的家,并不是这里。两个人小心翼翼绕着这个话题,谁也不愿做戳破的那一个。

巷子口有很多别致的小店,我常去一家花店,每周买一束蔷薇插在透明的瓶子里。

卖花的小姑娘叫小圆。说是高中念完没考上大学就来投奔亲戚。笑起来,小鼻子皱着,鼻梁上几颗雀斑反而添了生动。她插得一手好花,有用不完的创意,路过花店的人每每都要回头再看一眼摆满鲜花的橱窗。

她喜欢一些不起眼的小花。比如蔷薇,我曾找过好多店,人家都暗示那样的花没人买。小圆爱说,一到春天,我家后山满坡都是野花,比电视上演的那些风景区好看多了。

花店十点关门,却等于是24小时服务,小圆自己住在店里,熟客都知道。今天花店已经打烊,铁门漏出一些灯光,我轻轻敲了几下。
“小圆,还没睡?是我清仪,帮我拿一束红蔷薇。”

“姐你来得正好,”她快活地应着,打开门,手上拿着一张写满英文的卷子。“你帮我看看这几个单词念什么。”她在准备成人高考。
辞别小圆,我抱着蔷薇回家。走到楼门口发现垃圾桶旁边站了一个人,他一动不动,应该不是来倒垃圾的。我在大街上被抢过,多少有阴影。我加快了步伐上楼,那人并没跟来,我不禁嘲笑自己的胆小。走到三楼,忽然听到楼梯上有急促的脚步声,种种恐怖画面涌向我的脑海,我害怕起来,只想尽快到家,一口气跑到七楼,那人的脚步声却越来越近。该死,七楼的感应灯坏了!

我掏出手机试图制造一些亮光,才发现手机没电。我跌跌撞撞跑到门口,掏出钥匙,却怎么也对不准锁眼。要是麟在这里就好了,他可以抱着我,可现在我只能自己面对。女人总是在一刻间脆弱。就在我快哭出来的时候,门终于打开了。我打开灯踢掉鞋子把自己和蔷薇扔在床上。尽管是虚惊一场,刚才在黑暗中忍住的泪水,在明亮的灯光下却爆发出来。

我故意不给手机换电池,不知道也不想理会麟是否找过我。

不要以为,无法接通的,永远只能是你的电话。

我终于有勇气拒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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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3: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个板凳坐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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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2: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浪的高跟鞋》小说连载(2)


我和麟认识有七年,那时我还在念书,是学校礼仪队的队长,偶尔去校外走秀赚些零用。

那年的春天来得有些迟。前夜的大雪还堆积在大厦两旁,商场的大厅已经被来势汹涌的四月春潮推到了一场高跟鞋春款发布秀里。我一下午的时间都辗转在数十双高的离谱的细跟儿上,手提白纱裙摆,嘴角优雅的弧度几近僵硬。

也许是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是临时找来的学生,几乎所有难穿的鞋子都被派到了我的脚下。

终于挨到散场,我只觉得小腿的血已经凝成块儿状,每挪一步脚掌都锥心地痛。人鱼公主用漂亮鱼尾变成的双腿走路时所承受的痛,大概也不过如此吧。我一边小心翼翼地揉着几乎断掉的脚掌一边想,可她是那么的心甘情愿,心里也许只留存一步比一步更靠近心中爱人的狂喜。那些为高跟鞋狂热的女人,是什么力量支撑他们一边忍着脚下锥心的痛一边努力微笑的呢?都是爱吗?至少,总有对爱的期待吧。

我坐在冰凉的皮沙发上,费力地往脚上蹬着来时穿的一双半高跟靴子。不曾料到这么辛苦,我没备带平底鞋,真想干脆连袜子都踢掉光着脚掌回学校啊。

“吴清仪,”负责统筹的李姐走过来,“这里有一个礼盒给你。”

我抬起头撞见一个粉色包装的礼盒,疑惑地看看她,既而以为是工资外的福利,接到手里,礼貌地笑笑表示谢意。

“男人惯用的风流手笔,”她走掉又忽然回头,“你这样的我见太多了。小姑娘不要高兴地太早。”

我怔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打开盒子。盒子里是一双柔软的白绸芭蕾鞋。我把两只鞋子倒挂过来,又翻了一遍刚才胡乱拆开的包装,没有任何信息提示我这双鞋来自哪里。

我蜷缩着酸痛的脚掌,想到刚才李姐的阴阳怪气,终究还是把这双鞋放进背包,穿上靴子,一瘸一拐地回了学校。

第二天下午依然要重演昨天的秀,分配给我的鞋子却没有之前那么离谱的高度。

结束时,我从贴有18号标识的方格柜里拿出特意准备的平底白帆鞋。柜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张字条,手迹骏逸。

“昨天为什么不穿那双芭蕾鞋呢?你提着白裙微笑的样子很优雅,尤其是换上那双白色高跟鞋走最后一轮秀的时候。可是我想你的脚也一定很痛。漂亮的女孩总会认为别人对她有这样那样的企图,而我,只是希望你不要那么痛着回家。”

我撕掉纸条,看了看那些模特没有注意到,就踏上带来的帆布鞋,回了学校。

晚上我掏出那双芭蕾鞋,在灯下看了又看。真是很美的鞋子,也许很贵重。也许我应该把它退还给那个陌生人,可是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这种自己被人在暗处一目了然的感觉,实在很讨厌。

想到还有两场秀,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犹豫着,最后决定履行与商场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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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2: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再一次提着白裙走在T台上,随着脚步移动,我强作淡定地眼波流转,一个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穿着一件灰蓝的棉布衬衣,大概三十多岁。已经半场秀过去了,一些顾客来了又走,只有他一直站在斜对T台的角落。

结束时,我故意拖在化妆室里。李姐推开房门看了一眼是我在,不知道咕哝着什么就走了。

终于,他走了进来。

“高跟鞋是女人为诱惑男人心甘情愿套上的枷锁。”他望向坐在沙发上的我。有点居高临下,也许是我敏感,“而平底鞋是男人对女人最好的体贴。”

“是你送我的鞋子?”我问道。他没有回答,眼睛眯成很好看的弧度。

我从背包里掏出那双芭蕾鞋,塞到他手上,“谢谢你,但是我自己有平底鞋。”

“我从来不收回送出去的礼物。”他有些尴尬,“希望没有吓到了你。”

“你是坏人吗?”我忽然想到这个可能,歪起头打量起他。微胖的身材,一副金属镜框很斯文地架在鼻梁上。

“你看我像吗。”他皱皱鼻子,狡黠地笑了,这个表情让我觉得他像个孩子。“哪有坏人会跟你承认自己是坏人啊。天真的大小姐,放心吧,你没那么走运。人可以赶走,但是鞋子不能不收。只有你这双美丽的脚才不会浪费了它。”

他把鞋子推回来,温热的指肚触到我的手掌,笑容里有一种不容置疑的豁朗。

明天还有最后一场秀,我把那双舞蹈鞋包好放进背包,打算明天下场穿它回学校。

台上我依然提着白纱裙摆,想象自己是一朵清纯的百合花,在风中努力地散发芬芳。他依然站在那个角落,还是一件灰蓝衬衣。

“吴清仪,”我刚换上最后一轮走台要穿的那双白色高跟鞋,李姐走了过来。

“知道他是谁吗?”她扯住白色的幕布,朝那个男人的方向努了努嘴。

“我不认识他。”我心虚地撇清,岂料矫枉过正漏了心思。

“他是我们老总的朋友,加拿大过来的。在中国呆不了几天。”李姐故作神秘地压低嗓子,表情很古怪。“三十多岁,又是外籍,说不定孩子都一堆了。”

我怔在那里,忘记马上要登台。是啊,我凭什么以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会没有故事?一双平底鞋式的关怀,不过是他惯常的风流手段。等他回加拿大,这一切,就都不见。

我不会做任何人无聊时的消遣。我这样想着,也许脸上已经变了颜色。

捕捉到这一变化的李姐仿佛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摇摇头,走了。

我扯开一点幕布望向他,他的心思仿佛不在台上,有些焦急地望向后台这边,正撞上我的目光。我赶紧缩回来,看到我之后他好像笑了。这个男人,凭什么对女人这样的有把握。我恨恨地想着,退回化妆室,飞快地换上自己的衣服,来不及拿这四天辛苦的工资,带着一脸憔悴的浓妆,绕到商场后门跑回了学校,完全忘记脚上还踩着刚才已经换上的白色高跟鞋。

一场的恋爱。来不及开始,就宣告结束。我却已经奄奄一息。

考虑到李姐有我的电话,路过报亭我匆忙地买了一个新号码换上。从此,断了一切联络的可能。这样干净的结束,总比龌龊的可能要好。我捏住新买的SIM卡,捂着发闷的胸口靠在路边一棵枯树上。

我们注定都是彼此行走苍茫暮色时的过客,匆匆打了一个照面,来不及寒暄,来不及说一声再见,一个波浪打来,便淹没在人海。

这一浪翻过,多少风霜雨雪,转眼就是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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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2: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永远记得重逢那天“金蔷薇”餐厅里灯光摇曳,他坐在窗边,手里的烟明明灭灭,间或照亮那张似曾相识的脸。

他的视线终于落到我身上,我看见,一颗泪珠从那双曾经眯得很好看的眼睛里掉了下来。

我们都以为永远永远不再见,不能再见。

当初的爱恨明晦,一刹那瓦解,倾泻。

他含着热泪扶住我的双肩,问我,为什么,为什么?!

当年他满心欢喜地等着我出来谢幕,想在散场后正式邀请我。

风情万种的模特们络绎迤逦,步步袅娜,而我却没再出现。

谢幕后他马上跑去化妆室,跟每一个人问那个穿白纱裙的18号女孩去了哪里。最后却发现她只是个从网上招来的临时模特,没有人说得上她从哪里来,甚至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

而那个李姐,三十未婚,负责他当时在国内的接待工作,便自以为拥有了钓住这个钻石王老五的优先权。她拉着其他模特七嘴八舌地说我离开时穿走了商场的高跟鞋,来时穿的破靴子还丢在后台。她并没有提我没领工资的事,而是暗示两双鞋价值悬殊。一切证据都表明,18号是畏罪潜逃。

他不相信我是会贪一双鞋的女孩,他想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我如此决绝地不告而别。他固执地付给商场那双白色高跟鞋的价钱,尽管李姐立马表示着和他并无牵连。他执意要为那个还不知道姓甚名谁的女孩洗刷清白。

他说,他带走了我留下的那双黑色的靴子,一直珍藏。

“那双芭蕾鞋还在吗?”他忽然想起来问我。

“还在,”我忍着泪水拼命地点头,“我舍不得穿,经常拿出来看看。” 看一回就要落一回泪,这半句,我哽在喉头。

他眼中的泪终于还是没有含回去,滴在我的手背,一如当年他推回那双鞋时指间传递过来的温热。

我泪眼婆娑地摇摇他的手,是安慰他,也是安慰自己,我们只是蹉跎了四年,现在不是又遇见了吗?

可双手摇晃间,我忽然触碰到一丝金属的冰凉。

四年前,是我错,是我误以为他有故事。四年后,还是我错。这一次,真的不会有人四年都没有一个故事。

时光流转,沧桑在他身上沉淀下来的都是成熟男人令人沉醉的气息。烟雾缭绕,醉眼朦胧,醉的,是我。

四年前因为误会造成我决然离开的理由,四年后成了天昏地暗的现实,甚至他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可无论是什么,都再也无法动摇重逢后我要和他在一起的决心。

失散的四年里,为着自己的莽撞,为着自己对他的不信任,我流过太多泪。而四年后,我终于明白,那四年里流的泪,在一个第三者的世界里,微弱到都不再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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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1 13: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小7親筆《流浪的高跟鞋》小说连载(3)


 
“别闹,好痒。”睡梦中被人吻醒,是麟。


“为什么一直不开机。”麟嘬起嘴巴,轻轻地啄我的脸。

“不想开机就不开机。还没这个自由了?”我推开他的脸,没好气。

“担心你呀。”他迅速站起来,大步走到窗前,关上窗子。他就是这样,刚才还卿卿我我,别人还来不及明白,他就可以开始下一个完全不靠边儿的环节,从来没有过渡。这样的关心,就像没有前戏的**!我恨恨地想。

“怎么又没关窗子,才五月啊,多凉。这里是北方。”他站在窗前,看着楼群深处微亮起来的天空。他掏出一根烟,拈在手里,却没有点火。

我蜷在被窝里,柔软厚重的棉被此刻比虚伪的情话令我心安。

昨晚我怕得要死的时候你去哪里了?我真是,懒得理他,隐隐又觉得不妥,却琢磨不出哪里不妥,干脆又眯起眼睛,假装不想起来。

他没再说话,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睁开眼,这家伙的大脸就贴在我眼前!“啊。”我吓得要尖叫,既而嗔道,“你这坏家伙!”

我坐起来,扳住他的脸,“让小女子瞻仰阁下您真诚无比深情无比的双眼吧,这么关心我,”我故意阴阳怪气地问,“昨晚干嘛不来找我?真关心,第一时间就该来找我,如果是我,我就算在地球那头儿,我挖个洞也要马上钻到这头儿来找你。可是你呢,就算我要死了,你也得先回家看老……”
“又提,你又提!”他打断我,气愤地抽着鼻孔,“有用吗?”这句除了音量比较低,配合表情和语调,简直是在吼了。他控制了音量是怕吵醒还在睡梦中的邻居们,而不是照顾我的情绪。脑筋转着,我本能地开始调整自己的表情,千万不能让他看出来我这么想,不然又扣不信任他的帽子。上我记得次我哭诉他对谁都好,就对我不好时他的疯狂,我可不想在一个地方栽两次跟头。

你为什么不能来我当然知道,又没真怪你,还不能当玩笑说说吗,谁都能听出来我只是玩笑话。该发脾气的貌似是我吧。他对我算是越来越没耐性了。想到这里,刚才调整的表情肯定前功尽弃,我斜睨了他一眼,酝酿好情绪,准备大吵一场,我想嚷“滚回家陪你的老婆孩子去吧!”眼泪却吧嗒吧嗒掉了下来。嘴里的话也变成了,“我想你。”

恋爱中女人的心情,真是比癌细胞裂变的还快。

“昨天自己很害怕,有个人,跟……我,你……”我呜咽着语无伦次。

“别以为撒娇就可以混过去。”他一本正经地说。

“没撒娇,唔唔。是真的。”我已经被自己的悲伤感染地哭得快抽不过气了。昨晚的恐惧,这一刻忽然变成了委屈,就像小蝌蚪终于找到了妈妈。
“好啦,以后不要那么晚回来。”还是教训的语气。“不关心你,我能一晚上没睡踏实这么早就跑过来吗?以后不准关机。”听到这句,我就知道一场杯具已经成了洗具,得拿着它刷牙去了。

天已经大亮,蔷薇已经插在瓶子里。大瓶的清水,在阳光下闪着光。

出门的时候,我故意整个人黏在他身上。跟他在一起我就犯懒。

“又不好好走路,自己走。”他说着,却没推开。

我半被拖着半挪着步子,想起刚才他说“不要以为撒娇就可以混过去”。

我又混过去了。有能耐就不要让我混过去。真贱,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在骂自己,总之心情不似刚才畅快了。混吧,就这样,混到哪天算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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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1 13: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八 

我就是这样,他就是这样。在别人看来,这样的相处很奇怪吧。吵架的频率越来越高,耗到现在,已经懒得去计较,更没有了说服对方的气力。

三年了,有时候我把居然还没分手的原因归结于惰性,可真要分开却总有说不尽诉不明的不舍。两个人之中哪怕一个有点骨气也分手了吧。我们都没有骨气,却做不到心安理得。

清醒时,我伏在他的胸前,忏悔自己不该和一个不到周岁的小女孩争夺他的爱。

疯狂时,我抓住一切能给予我安全感的方式,甚至深夜独自跑到他家楼下,只为看一眼他的房间是否还有灯光。

已经忘记是哪一天,我们终于开始吵架,为着我貌似越来越多的请求。我想他留下来陪我过夜,我想他周末出来陪我一会儿,我想……我想要的无非是一段正常恋爱中再正常不过的要求。可在一个第三者的情感生活里,这一切都太难实现。

每一次愤然转身我都警告自己不可以回头,然而,再见面我还是忍不住把脸贴到他的胸前,近乎贪婪地闻那令我眩晕的气息。

这个男人,注定让我陷入无法自制的沉沦。

他满足我对爱情的一切想象,除了婚姻。

一餐早饭,总算吃得相安无事。他去上班,我回来路过小圆的花店,看见店里坐着一个男孩。阳光透过摆满鲜花的橱窗在小圆的脸上投了一个影子,变了形,分辨不出是哪束花的影子。

她托着圆脸,眼睛眯成一条线,像是在倾听什么。那男孩背着我,看不见脸。“清华大学”在他穿的校服上很明显。

旧同学来看她?还是男朋友?真是真人不露相呀,据说小圆刚到店里,一遇到男顾客就脸红。不过,话说回来,这么讨喜的小姑娘,到了年纪,也挺正常。

今天生意好得出奇。也许终于放晴了,本城的时尚男女可逮着释放的空档了。连续几天的阴雨,确实让人提不起精神。

一位时髦的孕妇走了进来。

“您好,欢迎光临。”我自作主张引她到平底鞋柜台。

她挺着肚子在最新款的高跟鞋前停下,拿起一双,“有亮黄色的吗?”她抬头问我,食指指肚来回蹭着十厘米特细金属高跟儿的尖底。
“啊,”我听错了?

“有的话拿一双35码的给我。谢谢。”她接住我在她肚皮上游移的目光,不自然地笑了笑。

也许是给什么人买的吧。我找来鞋子。

她护着肚子坐到沙发上,根本弯不下腰,同事帮她穿上。她伸长腿,转着脚踝欣赏着,露出满足的笑容。

这笨拙的样子,让我想起小时候把纺织娘翻个儿放地上看它努力翻身的恶作剧。

我瞎想着,看她要站起来,赶紧扶住她。她走到镜子前转了一圈儿,递过卡付账。

“小姐,我帮您把新鞋包起来吧。”

“不用,你们把那双该死的平底鞋处理掉吧。”她头也不回地看着镜子,“我就穿这双。”

我和同事不禁面面相觑,这档,她已经挺着起码五个月的大肚子,踏着十厘米的金属细跟儿,踢踏有声地走到店门口了。

“高跟鞋万岁。”她回过头冲我们眨眨眼,潇洒而去。嗒嗒嗒,我们全身的注意力都盯着她的鞋后跟儿,好像每踩一步,都是一声地雷。看着她并没有摔倒地走出了视野,大家长舒了一口气。这时,我才发现,店里几个顾客也都在盯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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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1 13: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九 

“怎么才来?”我还没坐定,绣锦就抱怨。

“今天店里人特别多,忙不过来。” 我说。

“也不是周末啊,难道你们也大减价了?哈,小心成菜市场。”绣锦笑道,“不过能到你们那儿去买鞋的还真没几个非得周末才有时间。”

“也许是天气终于放晴了。”

“这么好的天气应该去郊外享受自然,”绣锦倾过身子,别有意味地盯着我说,“可他们全去了你们那儿。”

“怎么啦。”我觉得蹊跷。

“你说人是什么变的?”她不搭话,低头搅着咖啡。

“猿啊,还用问。”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科学家发现日本人的基因与人类其它民族的基因不一样,倒跟狼和猪的基因有惊人相似。”

“真的啊?”我张大了嘴巴。

“蛋白质啊你,”绣锦白了我一眼,“肯定是恶搞啊。这个帖子后面就有人回复根据进化论考证狼和猪本来就不是地球的生物,因为找不到类似基因。所以推断日本人原本不是地球生物,而是从外星球搬来的。”

“网上有才的人太多啦。”听到这儿我差点被果汁呛到。

“如果进化论成立,人类是由猿进化而来,”她顿了顿,“那么应该和猿一样最亲近的是大自然。”

“有点道理。”

“可是,你那些顾客,大好的天气不去户外放松,难得放晴就全都跑去逛街,可见他们最亲近的是物质。” 她沾了一口咖啡,“由此推断,他们的基因也有问题,也是外星球来的。”

“你好损啊。”我真是佩服绣锦的脑子。“那么,请问您是地球原著民吗?”我清清嗓子。

“我啊,十八岁前是。”她打趣着。

闲聊了几句,我跟她提起今天下午的孕妇顾客。

“单纯为了漂亮?”绣锦也很惊讶。“我那时候可是一个多月就不敢穿任何有跟儿的鞋了呢。”

“漂亮还不是想抓住男人的心。听说女人怀孕期间老公最容易出轨。”

“可别吓人,我还打算再给一一生个弟弟呢。”

“都叫一一了还生什么生啊,生下来干脆叫二二。”我揶揄她。婚前,绣锦标榜要做丁克族,没想到竟然奉子成婚。 孩子还没生,就整天对着肚子“一一、一一”地叫。说是以此明志,就生一个。

还有个小插曲,我在MSN上问她孩子取名字没。她发过来个“一一”。隔几天我又问名字,她说不是告诉你了吗?一一!一一?我还以为是破折号呢。

“哈,主意不错。”她大笑。

“小心怀孕期间老公出轨。”我看她笑得开心,故意逗她。

“他敢?”绣锦嘴角一撇,昂起她标准的贵妇式表情。

没有敢不敢,只有想不想。我低下头喝了一口果汁,没有说出来。不知道麟的老婆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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