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交时,需要刷卡或者投币,不过,通常也就是一两块钱,似乎毫不起眼,可就是有人对这些一两块钱动了歪心思。说到这里,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可能会想,这一两块钱,他们能偷多少钱啊?然而事实上,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这些人竟然偷了十几万个硬币。那么这些人到底是谁,他们又将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呢?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五名被告人都是泰州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员工,其中朱某是驾驶员,黄某、刘某、戚某、丁某等四人的职务是公司收银中心收袋员。 黄某交代,看到公司每天都有大量的现金流动,而且硬币比较多,于是,他们几个人商量,偷点硬币赚些外快。为了不让公司发现,2012年10月份,黄某利用经手运送收银袋到点钞室的职务之便,事先偷了能够开启收银箱的钥匙。 为了防止被公司发现,黄某等人互相照应,分工明确,偷钱的偷钱,放风的放风,事后,再将偷来的钱平分。事发前的2013年12月,他们一次就偷了3万多元。 一个月后,公司发现最近公交车收入明显少于正常数额,于是报了案。经过调查,黄某等人浮出水面。 检察机关认为,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考虑到案发后五人退出赃款合计人民币15万多元,法院对他们进行了从轻处罚,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黄某等人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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